
公告日期:2025-05-09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32266 证券简称:首帆动力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449 弄宝龙城市广场 1 号楼 3 层
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2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剑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22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确认的 2024 年度混合能源电站相关业务收入的财务数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杨庭威、黄卫虎和奚倚韵已离职而不具备行权资格,其全部剩余期权由公司注销。
2.回避表决情况:
杜星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杜剑峰和戴静君之子,董事杜剑峰、戴静君需回避表决;以及公司董事黄桥勇、刘晓霞、张勤、陈军婷作为本次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戚爱华、李自洁、金小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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