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32266 证券简称:首帆动力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28,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下述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简称及代码:首帆 JLC1、850100,
授予人数:32 人,授予数量:1,200,000 份。经审查,根据公司确认的 2024 年度混合能源电站相关业务收入的财务数据,公司混合能源电站相关业务收入增长率以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未达成该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编号:2025-025
中的相关规定,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杨庭威、黄卫虎和奚倚韵已离职而不具备行权资格,其全部剩余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监管指引第 6 号》、《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注销事项。
首帆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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