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32267 证券简称:诺君安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在确保公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2
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三、《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使用需求,决策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信息豁免披露审核程序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信息豁免披露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及信息披露合规要求,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避免同行业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决策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信息豁免披露审核程序的议案》。
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谷立辉、张蓉、陈志勇
2026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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