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2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32271 证券简称:京金动力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议案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会议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议案未审议通过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时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内容已于2019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公告,详见《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3)。
2019年7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充分讨论并认真审议后,形成表决结果。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
公告编号:2019-033
有股份15,000,000股,其中赞成股份9,375,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0%;反对股份5,625,0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因该议案股东争议的主要内容为“公司2018年度存在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上支取款项575万元给深圳市金莱特供应链有限公司,用于采购铅锭,至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止,公司在预付账款科目列示575万元,无相关采购活动发生,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因此被出具保留意见类型审计报告的情形。”而所使用的资金575万按照公司章程第七十四条第(五)款“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规定”的规定,属公司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因此该议案未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深圳京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三、审议未通过议案的原因及后续安排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未审议通过的主要原因为持反对表决意见的股东认为:公司去年发生的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的575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35.52%,对公司后续的运营可能会存在风险,认真审议后投票否决了该议案。对此议案的后续安排如下:
(1)及时与深圳市金莱特供应链有限公司协商沟通,根据铅锭的市场情况,及时完成交易或者取消协议,收回预付款,降低公司的交易风险和成本。
(2)积极协调公司税务从昆山转移至深圳,确保货物到下游的交易顺利完成,尽快完成回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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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管理团队以此次事件为戒,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控制好业务风险,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业务人员业务水平,尽快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此款项的回款,并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公司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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