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1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32275 证券简称:敦华石油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新疆敦华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南新路77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玉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
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8,9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的《新疆敦华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文编号:2019-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9-029
同意股数8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控股股东北京敦华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玉兵、自然人股东李启明、姚树欣均在交易对方新疆敦华气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李启明、王丹、杨金龙为北京敦华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故北京敦华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900,000股)、姚树欣(持有公司股份8,800,000股)、李启明(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股)、王丹(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杨金龙(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审议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因未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未实施完成,现申请重新审议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重新审议的权益分派预案议案与原权益分派预案未发生变化,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敦华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29
新疆敦华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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