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32276 证券简称:翔宇药业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我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大信审字[2026]第 2-01030 号)。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所述,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列示金额为 411,666,694.17 元,其中关联方预付款项为149,785,122.63 元。
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了了解资金管理制度、询问预付原因、检查支付审批、查看凭单、函证及查阅合同并比对条款等程序,但无法对预付款项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该等预付款项安排的商业合理性。
经审计,公司合并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5,190,619.30 元。营业收入是公司财务报表的重要指标,将营业收入作为计算重要性水平的基准,选取营业收入的 1%,计算后金额为 5,190,619.30 元,作为合并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该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占合并资产总额 29.19%,影响仅局限于预付账款相关认定,不影响合并报表整体公允,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
公告编号:2026-014
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监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2025 年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监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无异议,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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