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2277 证券简称:金泉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金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资产抵押暨关联关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苏州金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拟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不动产权【苏(2023)常熟市不动产权第 8177142 号】为抵押物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 5000 万元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授信额度、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公司以自有不动产(房产、土地)提供抵押,同时实际控制人樊海彬为公司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资产情况如下:
不动产证书编号:苏(2023)常熟市不动产权第 8177142 号
房屋建筑面积:24427.34 ㎡
坐落:支塘镇人和路 1 号
用途:工业
土地使用权面积:23263 ㎡
坐落:支塘镇人和路 1 号
用途:工业用地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苏州金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公告编号:2025-021
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内容包括:实际控制人樊海彬公司向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以及《预计公司 2025 年度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内容为:“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 2025 年度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500 万元的借款。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理融资、抵押贷款、信用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本公司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该授权自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樊海彬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虞山镇黄河路 228 号 2 幢 401 室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用于支持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用于支持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用于支持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关联方为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5-021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拟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不动产权【苏(2023)常熟市不动产权第 8177142 号】为抵押物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申请 5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授信额度、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以合同签订为准;公司以自有不动产(房产、土地)提供抵押,同时实际控制人樊海彬为公司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旨在补充日常运营资金缺口,保障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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