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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07 18:05:52 股吧网页版
鹿得医疗: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07


证券代码:832278 证券简称:鹿得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4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 海 鹿 晶 员 工 持 股 8,800,000 5.0000% 上市前取得

投 资 管 理 平台
中心(有限
合伙)

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计划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上海鹿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减持的情形。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拟减持股 拟减持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上 海 不 高 于 不高于 集 中 自本公告 根据市 上市前取 股 东 自
鹿 晶 2,200,000 1.25% 竞 价 披露之日 场价格 得 身 资 金
投 资 或 大 起 30 个 需求

管 理 宗 交 交易日后

中 心 易 的 3 个

( 有 月内

限 合
伙)
(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 披露《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 30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海鹿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如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愿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
切法律责任。”

此外,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指南 1 号-申报与审查》关于股份限售的要求,鹿得实业、鹿晶投资承诺:

“自鹿得医疗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0 年 4 月
10 日)次日起,至鹿得医疗完成股票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之日,将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转让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鹿得医疗股份。

若本公司/本企业在上述期间新增股份,本公司/本企业将于新增股份当日向鹿得医疗和主办券商报告,并承诺在办理完成新增股份限售前不转让新增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鹿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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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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