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3
证券代码:832280 证券简称:创元期货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修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决策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为目的,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协调发展;
(三)对外投资的产权关系明确清晰;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作价出资进行多种形式对外投资活动。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计价方式、账务处理等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 外投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是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
公会,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投资行为实施决定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研究公司对外重大投资决策事项,负责审核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项目,为董事会及股东会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做出修订。
第八条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承担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决策及管理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在授权范围内,对外投资决策;负责编制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投资效益评估,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具体实施的监管,负责对外投资活动稽核审计。可根据对外投资工作需要,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分成若干工作小组。
第九条 公司财务管理总部负责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做好公司对外投资的收益管理。财务管理总部要及时掌握各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和投资收益,并进行投资评估,向公司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条 公司合规稽核总部、内审法务总部应对对外投资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和监督,向公司提出改进建议,如有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
第十一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如下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一)股东会:
1、决定投资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50%的公司主营业务项目投资事项;
2、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的投资事项。
3、决定对外投资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30%的投资项目,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或其他项目投资事项。
(二)董事会:
1、决定投资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50%的公司主营业务项目投资事项;
2、决定公司在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的投资事项。
3、决定对外投资金额单笔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5%,不超过净资产的 30%的投资项目,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或其他项目投资事项;
(三)总经理办公会:
根据公司章程,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5%的对外投资的决策。
第十二条 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关联交易披露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在1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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