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公告编号:2026-022
证券代码:832280 证券简称:创元期货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5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管理规则》对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收入所作的财务规范。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会计司在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中明确,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再
公告编号:2026-022
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实施问答所明确的规定内容,公司对相关业务适用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审计委员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6-022
同意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4)年 12 月 31 日和(2024)年度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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