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832283 证券简称:天丰电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5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 定,制定本章程。
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公司系以发起方式由杭州
万马高能量电池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
更设立;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33010073778572X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30 万元。 6427.50 万元。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股东会制定公司执行公司
人。 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
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430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6,427.5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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