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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16:52:21 股吧网页版
沧运集团: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2289 证券简称:沧运集团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沧州运输集团股份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制订本章程。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沧州运输集团股份公司系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沧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按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30900109540641D。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限公司。 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
人。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与义务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具有法律约束力。 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可向公司住所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秘书、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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