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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7 15:34:25 股吧网页版
中泊防爆: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832291 证券简称:中泊防爆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河北中泊防爆工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管理规则经河北中泊防爆工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中泊防爆工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第三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进和监控;必要时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

(一)签订重大购买、销售、承包、分包合同的事项;

(二)其他重大经营事项。

第五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处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让;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

(十二)对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

(十三)新建生产线;

(十四)其他重大投资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内。

第六条 公司融资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有特殊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三章 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公司重大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董事会审批权限不能超出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股东会审批。

第八条 公司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第九条 公司投资事项(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

第十条 公司发生投资事项时,应当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本规则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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