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32292 证券简称:曙光电缆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扬州曙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任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7日收到董事姚恒斌先生递交的辞去董事、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的报告,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164,312 股,占公司股本的 5.9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7日收到董事张元生先生递交的辞去董事职务的报告,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562,328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7日收到董事毕彩云女士递交的辞去董事职务的报告,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115,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二)辞任原因
姚恒斌先生、张元生先生、毕彩云女士均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等相关职务。
二、上述人员的辞任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审计委员会的构成不符合《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提名及相关后续工
公告编号:2025-015
作,在新任董事任职生效前,原董事姚恒斌先生、张元生先生、毕彩云女士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义务。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姚恒斌先生、张元生先生、毕彩云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成员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姚恒斌先生的《辞职报告》;
2、张元生先生的《辞职报告》;
3、毕彩云女士的《辞职报告》。
扬州曙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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