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07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2293 证券简称:日高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浙江日高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浙江日高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9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 年 5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51%股份的股东吴朝武书面提交的《关
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临时议案》,提请在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4S00625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625,997.6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7,736,368.88 元。现提议按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
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9736 元
(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向股东预计分派现金红利人民币 2,999,872.00 元。上述 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公告编号:2024-007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吴朝武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吴朝武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备查文件目录
经提案股东吴朝武签字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临时议案》
浙江日高智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