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4 18:51:40 股吧网页版
新生飞翔: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832297 证券简称:新生飞翔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

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核心业务发展,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持续盈利 能力,公司拟以 0 元价格转让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海航云端文化传媒(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云端”)100%股权至海口曦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 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海航云端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第四十条 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 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 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 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 面价值为准。”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新
生飞翔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511,896,090.23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为 32,694,195.65 元。本次出售的资产为全资子公司海航云端文化传媒 (北京)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8000 万元,本次交易金额
为人民币 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海航云端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
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0,112,245.69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的比例为 5.88%,低于 30%,未达到上述规定中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海航云端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表 决情况为: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 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收购完成后需要向当地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口曦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国贸三横路 21 号南洋国际 14 层 1405-
22 房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国贸三横路 21 号南洋国际 14 层
1405-22 房

注册资本:10 万元

主营业务: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信息网络传播
视听节目(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法定代表人:陶勇

实际控制人:陶勇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