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07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832301 证券简称:三信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通三信塑胶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三信塑胶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纪律处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南通三信塑胶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9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8 月 3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南通三信塑胶装备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陈伟 董监高 董事长
陆雪丽 董监高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公告编号:2023-043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三信科技就南通盛天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蒋欣、韩冬梅、
宋晓、张平刚、龚春耀涉嫌侵害公司技术秘密纠纷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受理。该诉讼涉及金额 11084.4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98%。
针对以上诉讼,三信科技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补充披露。
三信科技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陈伟、董事会秘书陆雪丽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1.5 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
给予挂牌公司三信科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董事长陈伟、董事会秘书陆雪丽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43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纪律处分决定,公司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南通三信塑胶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南通三信塑胶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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