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9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2301 证券简称:三信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通三信塑胶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通三信塑胶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伟、陆雪丽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1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 月 1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江苏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监管谈话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南通三信塑胶装备科技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陈伟 董监高 董事长
陆雪丽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诉讼的情况,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03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三信科技起诉南通盛天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蒋欣,韩冬梅,宋晓,张平刚,龚春耀涉嫌侵害三信科技技术秘密纠纷,涉案金额 11,084.49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98%。2023 年 2 月 16 日三信科技收到法院受理通知书、
传票,迟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该诉讼情况。
三信科技未依法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董事长陈伟、董事会秘书陆雪丽未按《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 号)第四十五
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和董事长陈伟、董事会秘书陆雪丽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工作正常,将根据要求进行整改。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状况未产生影响,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将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引以为戒,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合规风控水平,全面增强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通三信塑胶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伟、陆雪丽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18 号
南通三信塑胶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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