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1-09
证券简称:纽威科技 证券代码:832304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纽威晨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武汉纽威晨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武汉东湖国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武汉东湖经纬产业基金(拟设立,基金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签署《债权投资合同》,协议主要内容为:产业基金向公司提供债权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期限1年(自该债权投资的投资款发放日起算);债权投资资金用途: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同意并接受投资人对投资款的用途、方向进行监管。
该债权融资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胡汉华先生及其配偶向产业基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胡汉华先生向产业基金提供 960 万股的股权质押;由全资子公司武汉纽威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向产业基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关联方胡汉华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关联方武汉纽威制药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以上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汉华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债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胡汉华董事作为本事项的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武汉纽威制药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债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汉华先生为公司债权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胡汉华董事作为本事项的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地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胡汉华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 - -
66号19楼6号
武汉纽威制药机械有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 有限责任公 吴刚
限公司 发区高科园二路99号 司
(二)关联关系
关联方胡汉华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关联方武汉纽威制药机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武汉东湖国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的武汉东湖经纬产业基金(拟设立,基金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签署《债权投资合同》,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胡汉华先生及其配偶与向产业基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胡汉华先生向产业基金提供 960 万股的股权质押,并与其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由全资子公司武汉纽威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向产业基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胡汉华先生及其配偶、全资子公司武汉纽威制药机械有限公司为公司债权融资进行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解决公司临时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纽威晨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武汉纽威晨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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