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2307 证券简称:中航前海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常州中航前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常州中航前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审亚太审字[2021]020760 号),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 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容
“我们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 2 所述,中航前
海 2020 年发生净亏 2,290,583.39 元,累计亏损 14,242,412.14
元,资产负债率 110.17%。中航前海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 2 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可能导致对中航前海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二、 监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说明
(1)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
公告编号:2021-015
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常州中航前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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