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4
公告编号:2020-024
证券代码:832310 证券简称:ST 威奥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白碱滩区发改委”)出具的《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白(高)发改发[2019]17 号),公司拟在克拉玛依市金龙镇克石化公司厂区内新建 7.36 万吨/年聚丙烯装置,项目占地 616m2,总
投资 2,390.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 6,483.48 万元的
36.86%。该项目原投资、备案单位为克拉玛依鑫通远化工有限公司,2020 年 3月,经白碱滩区发改委核准,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483.48 万元,
公告编号:2020-024
期末净资产额为 5,444.52 万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50% 为 3,241.74 万元;期末净
资产额的 50%为 2,722.26 万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30%为 1,945.04 万元。公司本
次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2,390.00 万元,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无涉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2、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因投资总额 2,39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 6,483.48 万元的 36.86%,根据《公司章程》,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投资项目已经白碱滩区发改委核准,并下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白(高)发改发[2019]17 号)。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首次涉入化工产品生产领域,将有效推动公司业务转型以及可持续经营战略的实施,对公司后期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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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新建 7.36 万吨/年聚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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