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6-11 18:56:48 股吧网页版
威奥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11



公告编号:2020-031

证券代码:832310 证券简称:威奥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6 月 3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彦林

6. 会议列席人员:宋雷、郭守祥、雍晓薇、郑永宏、冷春燕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20-031

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0-033)。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涉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所有董事全部回避。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涉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所有董事全部回避。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股转公司相关规定,为妥善存放并管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涉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31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新疆威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涉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

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本次发行的核准(如适用)、备案材料;

(2)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根据证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及相关规定,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时间、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