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喜专审 2026Z00444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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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喜专审2026Z00444号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典防务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观典防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如观典防务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五(三)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6,644.24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8,837.26万元,其中16,305.69万元系期初应收账款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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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针对上述期初应收账款,公司未能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佐证上述款项所涉交易的真实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及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同时,公司管理层未对期初应收账款中已发生逾期或客户存在违约情形的款项实施有效的催收及跟进措施,导致相关款项长期未能收回,进而造成坏账准备计提规模大幅上升。
综上,公司在针对期初应收账款对应客户的销售业务流程中的客户管理、款项催收及收入确认等环节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观典防务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上述重大缺陷尚未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观典防务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6 年 4 月 27 日对观典防务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出
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观典防务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陈杰超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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