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作为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典防务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对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6S02441 号)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喜专审 2026Z00444 号)。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观典防务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26,644.24 万元,
计提坏账 8,837.26 万元,其中:16,305.69 万元系年初结转形成。针对上述应收账款我们虽已实施了函证、资料查验、期后收款检查等审计程序,但仍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对应业务的真实性,亦无法判断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观典防务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6009 号)。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尚未收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对观典防务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中喜认为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涉及的事项如下: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6,644.24 万元,累计计
提坏账准备 8,837.26 万元,其中 16,305.69 万元系期初应收账款形成。
针对上述期初应收账款,公司未能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佐证上述款项所涉交易的真实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及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同时,公司管理层未对期初应收账款中已发生逾期或客户存在违约情形的款项实施有效的
催收及跟进措施,导致相关款项长期未能收回,进而造成坏账准备计提规模大幅上升。
综上,公司在针对期初应收账款对应客户的销售业务流程中的客户管理、款项催收及收入确认等环节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观典防务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在观典防务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
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6 年 4 月 27
日对观典防务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喜依据相关情况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对涉及事项及其影响采取的具体措施
1. 针对上述导致公司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会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并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公司将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对现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逐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该类事项再次发生。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内部控制培训,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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