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832318 证券简称:广通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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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确保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结构的职权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行使其权限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规定。总经理的薪酬及奖惩事项由董事会批准决定。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总经理经董事会授权,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董事会批准的年度投资方案和经营计划以外的对内投资(主要指对公
司内部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
(二)签订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委托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非投资类合同;
(三)签订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购买合同、销售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非投资类合同;
(四)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 20%以内的交易;
(五)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20%以内,或 300 万元以内的交易;
(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
(七)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内或 300 万元以内的交易。
(八)审批公司所属企业下列事项:
1.审批决定对所属企业定期报告;
2.审批决定对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事项;
3.审批决定所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清算;
4.审议所属企业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不符合财务刚性约束条件的除外;
5.审议决定所属企业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决策开展与主业紧密相关的商业模式创新业务;
6.审议所属企业章程的制定(修订);
超过上述比例或金额的投资项目或合同,应报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一条 总经理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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