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04 17:42:41 股吧网页版
广通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4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832318 证券简称:广通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天津市广通信息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天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孙杨因身体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业务拓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中信银行滨海新区分行申请流动性贷款,预计不超¥5,000,000 元

公告编号:2025-050

(人民币伍佰万元整),贷款年利率不高于 3%,贷款期限 1 年,该笔贷款信用贷款,无需担保。

2、拟向齐鲁银行天津武清支行申请流动性贷款,预计不超¥10,000,000 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贷款年利率不高于 3%,贷款期限 1 年,该笔贷款信用贷款,无需担保。

3、拟向中国银行天津自贸区分行申请流动性贷款,预计不超¥10,000,000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贷款年利率不高于 3%,贷款期限 1 年,该笔贷款信用贷款,无需担保。

4、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支行申请流动性贷款,预计不超¥10,000,000 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贷款年利率不高于 3%,贷款期限 1 年,该笔贷款信用贷款,无需担保。

5、拟向天津银行第四中心支行申请流动性贷款,预计不超¥10,000,000 元(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贷款年利率不高于 3%,贷款期限 1 年,该笔贷款为专利权质押贷款。

以上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推动公司与相关企业更好的合作,扩充城市配送服务内容,开展多式联运类型,保障铁海联运间的短驳运输需要,满足大宗商品运输条件,丰富城配平台经营模式。根据城配平台业务发展需要,现拟将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2.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5-050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交通集团所属企业章程指引》及新修订《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经与集团相关部门沟通确认,拟对《公司章程》中第一章总则和第五章党总支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以进一步规范党总支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同时,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拟修订《公司章程》中对应部分内容。
2.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落实风险防控有关工作任务,同时按照公司党组织建制调整有关要求,公司拟对部分内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