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0-14
证券代码:832321 证券简称:福华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9月2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霍卫堂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发行方案的议案》。
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前共有股东2名,共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00%。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共计73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6元,本次定向发行将向 2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中霍福华为新增股东,霍锡畴为原始股东,全部以现金认购合计为人民币1000.96万元,增加股本人民币736万元,定向发行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6万元。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将增加至3名。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本次定向发行的全部2名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方式 认购数量(股) 缴纳金额(元)
1 霍福华 现金 3,680,000.00 5,004,800.00
2 霍锡畴 现金 3,680,000.00 5,004,800.00
合计 / 7,360,000.00 10,009,600.00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霍锡畴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发行实际情况拟定并与认购人签订《定向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合同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霍锡畴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东莞市福华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数将由原来的500万变更为1236万股,同意公司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制定新的公司章程,新公司章程自股票发行及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霍玉敏办理公司相应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以及章程备案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广东历维永盛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专项法律服务机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专项审计机构议案》。
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