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3-31
岳阳金瀚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办券商
2015年3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的重大事项:
一、资产负债率高,存在偿债风险
公司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0月31日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16%、73.30%、79.44%。申报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主要原因系公司2007年从岳阳市区搬迁至岳阳市云溪工业园后,先后购置土地、修建办公楼、建设项目生产线,资金耗用量较大,随着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进,资产负债率水平逐步上升。公司所需资金主要通过股东借款、财政专项拨款、银行借款等渠道筹集。目前,公司负债水平较高,长期、短期偿债能力较弱。
二、安全事故的风险
化工生产在高温、高压、高湿度的情况下操作,常伴有易燃、易爆的化学工业操作环境,其流程和生产工艺复杂,有一定的生产难度。由于化工生产具有以上的操作环境特点,在操作过程中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对现场操作人员生命与化工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本行业生产的产品为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对人体有伤害性的化工产品,同时生产过程中的部分工序为高温、高压环境,因而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由于石化装置自身的特性,不能完全排除因生产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偶发性因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可能。
三、诉讼产生的风险
公司现涉及一桩合同纠纷案,2014年10月9日,原告湖南银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岳阳金瀚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判令解除《项目建设委托协议书》、《土建及设备管道安装施工合同》(2013-JHG0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其利息1,797,468.00元、违约金293,362.00元。该纠纷已由法院立案受理,目前该案已于2014年12月2日完成一审庭审。该案未当庭进行判决,法院将择日宣判结果。如该案原告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公司将面临200万元左右的被执行款需支付。
四、原材料采购较为集中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6#轻质溶剂油,其具有生产厂家较为单一、价格波动幅度较大,且不同供应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特点。本公司的主要原料大部分向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和蚌埠洛石化工贸有限公司采购,存在原料轻质溶剂油采购较为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通过与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蚌埠洛石化工贸有限公司建立轻质溶剂油的长期供需合作伙伴关系,可以有效保证生产原料的稳定供应,但如果未来国际宏观经济出现剧烈波动,上游溶剂油生产企业对其产品结构或者供销体制进行调整或成品油炼制进行限产或减产,可能导致不能满足公司的溶剂油需求量。
五、实际控制人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钦,持有公司总股本的80%。股份公司成立后,杨钦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决策、董事会决策、重大事项决策、财务管理、经营管理、人事任免等产生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已构建相对完善的现代法人治理机构及相关内控制度,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生产经营决策等进行重大影响。
六、高新技术企业无法续期,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于2012年11月获得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以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该评定有效期三年,应于2015年11月进行续评。2014年1-10月、2013年、2012年,公司研发费用占业务收入的比重依次为0.37%、1.31%、0.68%,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和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办法的要求。如果公司无法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评,将无法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