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3-19 17:07:57 股吧网页版
捷尚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9


公告编号:2020-006

证券代码:832325 证券简称:捷尚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浙江捷尚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998 号七幢东楼 7F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尚凌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69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董事徐辉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除副总经理徐辉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出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0-00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金控”)于 2019 年 7
月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信鸽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鸽智尚”)提供了 400 万元贷款,由杭州余杭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担保”)为信鸽智尚向余杭金控提供了担保,并由公司以自
己持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 269 号 1 栋 1 单元 9 层 1 号的房屋作
抵押,为信鸽智尚的 400 万元贷款向余杭担保提供了反担保,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现因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贷款展期并续签相关贷款合同,公司拟继续以上述房屋作抵押向余杭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拟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698,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金控”)于 2019 年 6
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信鸽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鸽智尚”)提供了银行委托贷款 500 万元,公司以部分应收账款、部分专利,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尚投资”)以其名下的信鸽智尚 50.47%的股权(公司已收购捷尚投资持有的信鸽智尚 50.47%的股权,详见公告编号:2018-052,截止目前,尚未办理工商变更),共同为信鸽智尚 500 万元贷款向余杭金控提供了担保,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现因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贷款展

公告编号:2020-006

期并续签相关贷款合同,公司和捷尚投资拟继续按相同方式向余杭金控提供担保,并拟同意授权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担保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1,937,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杭州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16,200,000 股)为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股东杭州海凯迩安防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6,996,000股)、杭州中标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3,201,000 股) 均为关联交易方捷尚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尚凌辉实际控制的企业,均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周王(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