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2
证券代码:832326 证券简称:京能华清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京能华清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京能华清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经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87号)确认,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北京京 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数量2,0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2.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5,82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3,82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00.00万元用 于偿还银行贷款。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2月12日出 具的《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1号)审验。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2024年股票定向发行,我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专项账户 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6-012
账号:649311717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
我公司于本次发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完成验资后开始使用募集资 金,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 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根据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本 次股票定向发行共募集资金总额5,82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全部为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根据本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公司 的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5月 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 前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所示:
序号 用途 变更前(元) 变更后(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58,200,000.00 38,200,0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0.00 20,000,000.00
合计 - 58,200,000.00 58,200,000.00
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 销日2025年8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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