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京能华清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业务规则的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京能华清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华清”或“公
司”,自 2025 年 6 月 17 日起,公司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名
称变更,变更前公司全称为“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全称为“北京京能华清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公司证券简称为“华清安泰”,变更后证券简称为“京能华清”,证券代码保持不变。)的主办券商,对京能华清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募集资金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北京京能华清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87 号)确认,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数量 2,000 万股,股票发行价格 2.9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5,820.00 万
元。本次募集资金 3,82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出具的《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1-1号)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49311717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
公司于本次发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完成验资后开始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金额(元) 余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49311717 58,200,000.00 0.00
有限公司北京正义
路支行
合计 58,200,000.00 0.00
注: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200,000.00
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净额 58,200,000.00
加:利息收入 13,629.81
加:理财产品收益(如有)
具体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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