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公告编号:2025-078
证券代码:832327 证券简称:海颐软件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增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查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曾伟民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发放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发放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我们
认为 2024 年度高管绩效考核程序合规,结果客观公正。绩效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个人贡献相匹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志英、王乐锦、魏俊
2025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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