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17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2332 证券简称:巨鹏食品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北二路 3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10 月 9 日以以书面和电话结合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琇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万红波、王建国因代课和出国学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慎重考虑,经与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充分沟
公告编号:2019-024
通和友好协商后,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协议》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定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的协议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大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经与大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进行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后,大同证券拟承接公司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与大同证券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定了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的《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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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本次变更主办券商文件、资料的准备;
2、办理主办券商变更工作;
3、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备工作;
4、在不对《持续督导协议书》和《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的协议书》进行重大修改变更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对方签署补充协议;
5、办理与主办券商变更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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