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2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832332 证券简称:巨鹏食品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其他
执行法院: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甘 0191 民初 1408 号
立案时间:2019 年 10 月 11 日
案号:(2019)甘 0191 执 1026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2020 年 5 月 11 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张琇灵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9)京 02 民初 685 号
立案时间:2020 年 2 月 24 日
案号:(2020)京 02 执 203 号
公告编号:2020-027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2020 年 5 月 25 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因公司涉及物流运输合同纠纷,2019 年 10 月 11 日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执
行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运输款。
2、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琇灵涉及民间借贷纠纷,2020 年 2 月 24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琇灵的银行存款及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张琇灵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能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依法积极处理,且以后在业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管理,避免类似纠纷发生。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知悉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早日向法院申请撤销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查询记录。
公告编号:2020-027
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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