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1-19 17:19:25 股吧网页版
巨鹏食品: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19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2332 证券简称:巨鹏食品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69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1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循环经济园区城北二路 3 号;
张琇灵,时任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

公告编号:2021-001

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但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未编制并披露 2020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
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琇灵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张琇灵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目前仍无法披露定期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01

(一)《关于给予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69 号)。

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点击查看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