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19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2332 证券简称:巨鹏食品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69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1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循环经济园区城北二路 3 号;
张琇灵,时任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
公告编号:2021-001
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但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未编制并披露 2020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
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琇灵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张琇灵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目前仍无法披露定期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01
(一)《关于给予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69 号)。
甘肃巨鹏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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