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32341 证券简称:常荣声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京常荣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章程修订将原章程中“股东大会”的措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改为了“股东会”,因仅涉及措辞修订,该修订将不会于下表中再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常荣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南京常荣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是依据《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 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立。在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
记。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728377353A。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束力。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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