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832341 证券简称:常荣声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南京常荣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经南京常荣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南京常荣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常荣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障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规范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南京常荣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会不干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主席应当向全体监
事征集会议提案,必要时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主席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六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
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主席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主席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
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传真、邮件或者专人递送方式,提交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会会议在至少二分之一以上监事会成员出席时,方可召开。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姓名、委托事项、有效期,并由委托人签名,代为出席的监事应在受权范围内行使监事职权,监事未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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