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6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2350 证券简称:汇知康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曙光汇知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任命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3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万鹏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 2025 年 3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
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万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 2025 年 3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总经理万智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万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时选举万鹏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上述任命任职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公告编号:2025-011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人员任职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其任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任命万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万鹏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任职资格要求,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河南曙光汇知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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