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2351 证券简称:美力新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1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4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为
(2025)苏 1111 民初 2043 号,本案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苏州沛佳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绍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上海美力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飞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
公告编号:2025-009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 年 12 月 20 日,镇江蓝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了《镇江
蓝海酒店项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将镇江市蓝海酒店装
饰装修工程发包给被告施工。2024 年 2 月 28 日被告将施工合同中的消防专项
工程分包给原告施工, 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原告 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协议中消防专项工程,同时对工程款的结算、违约责任等 作了约定。
原告于 2024 年 2 月下旬进场施工。2024 年 4 月 12 日,被告通知原
告暂停施工,原告方人员撤场。2024 年 4 月 26 日,原告收到复工通知,故
重新组织人员进场,但仍不能施工,给原告方造成损失。因镇江蓝海酒店管理 有限公司的原因,该装修装饰工程总体停工,施工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且 被告已经对镇江蓝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山东蓝海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起 诉讼。原告与被告对原告已经完成部分的造价结算为 2262661.82 元,也对后 期停工给原告造成的窝工损失 503914 元作了签证。
协议中约定违约条款参照施工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执行。根据施工合同第八 条合同违约部分的相关规定,违约方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及 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因此原告支付的 50000 元律师费应由被告承担。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2262661. 82 元及利息暂计 25044 元(请判
决以 2262661.82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起按 LPR 的 1.5 倍计算至实际付
清之日止);
二、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窝工费等损失 503914 元;
三、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安全帽押金 1300 元;
四、判决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 50000 元;
五、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保函费由被告承担。
公告编号:2025-009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为
(2025)苏 1111 民初 2043 号,本案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案件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上述案件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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