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5
公告编号:2019-038
证券代码:832358 证券简称:一保通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年5月14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年5月13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马伟伟先生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衷源园、赵永帅、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杨建华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被告杨建华为原告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移动医疗事业部的负责人,自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28日,多次以项目开展需要为由签订《借款单》,向原告借款共计88.9万元。截止至起诉之日,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借款。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1、请求判令被告杨建华立即返还借款共计人民币88.9万元;
2、本案诉讼费有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38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子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依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判决不是最终裁定,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裁定书2019赣0191财保62号
2、民事起诉状
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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