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0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2361 证券简称:众智同辉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控股子公司江苏同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减资
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战略发展的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同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同辉”)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减资完成后,公司认缴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王若水认缴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上述减资事项已经完成,江苏同辉已经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并于近日领取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其上载明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上述控股子公司减资事项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在未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在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后才告知主办券商并公告,公司的治理工作有待完善。
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24
控股子公司减资事项是为了配合公司经营战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本次控股子公司减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但上述事项未按程序办理,反映出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有待完善。
三、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经告知主办券商后,主办券商督导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本公司于2019年04月0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控股子公司江苏同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并于2019年04月10日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同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减资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23)。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管理水平,杜绝类似错误,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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