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27
公告编号:2019-070
证券代码:832367 证券简称:慧图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慧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187876908
承诺主体名称 共同实际控制人 LINBIN、廖华轩、崔静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6 个月内
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回
承诺履行期限
购日期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
承诺结束日期 无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共同实际控制人 LINBIN、廖华轩、崔静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共同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19-070
承诺内容: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 LINBIN、廖华轩、崔静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深圳市壹海创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新凯、潘众、张文、厦门稻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壹海创优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晓珍、江敏、杨海川、彭建华、罗帅、李祖榆;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应当于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6个月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快递送达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回购相对人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回购相对人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账户托管券商营业部公章)、回购相对人有效联系方式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需)。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回购相对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主体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回购价格为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回购相对人通过二级市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回购价格为获得该部分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回购相对人通过公司股票发行获得挂牌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为该次股票发行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 记载的信息为准;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障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做出上述承诺。
四、其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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