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12
公告编号:2016-021
证券代码:832382 证券简称:阳光小贷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大同开发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大同开发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现金流量表》数据存在填列错误的事项。
更正前2015年半年报相关数据为:
第二节三、第二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859,015.38;
第三节二、第二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59,015.38元,同比增长113.94%;
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十二行: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499,225.29;
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十六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172,241.28;
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十七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59,015.38;
公告编号:2016-021
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三十五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0;
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三十七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0;
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三十八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
第五节二、2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第十三行: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一”号填列):-10,536,144.84;
第五节二、2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第十五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59,015.38。
更正后2015年半年报相关数据为:
第二节三、第二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713,679.51;
第三节二、第二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13,679.51元,同比增长119.27%;
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十二行: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644,561.16;
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十六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317,577.15;
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十七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13,679.51;
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三十五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公告编号:2016-021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854,664.13;
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三十七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54,664.13;
第四节二、(三)现金流量表第三十八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4,664.13;
第五节二、2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第十三行: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一”号填列):-8,681,480.71;
第五节二、2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第十五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13,679.51。
此次差错更正的原因是,在编制2015年1-6月份的现金流量表时,误将支付私募债的利息及手续费1,854,664.13元计入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导致。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大同开发区阳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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