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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0 15:32:47 股吧网页版
大通物流: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0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32383 证券简称:大通物流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湖北大通互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将章程中:“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将章程中“半数以上” 全部修订为“过半数”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 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一年内不得转让。 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

公告编号:2025-029

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公司股份。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十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第五十五条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
案。 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 议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 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
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案的内容,并将改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 审议。
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东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 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
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
召集人决定不将股东大会提案列入会 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议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 召集人决定不将股东会提案列入会议
解释和说明。 议程的,应当在该次股东会上进行解释
和说明。

第六十九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六十九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事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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