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32390 证券简称:金海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阅读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拟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拟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45
独立董事:刘秀文、孙永辉、胡宗亥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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