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舒茨测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主办券商”)对江苏舒茨测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舒茨股份”)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舒茨股份自挂牌以来共完成 3 次定向发行及募集资金行为,其中第一次、第
二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度以前使用完毕,故太平洋证券现针对舒茨股份2021年股票定向发行于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报告。舒茨股份该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舒茨股份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苏舒茨测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明说明书>的议案》等议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印发出具了
《关于对江苏舒茨测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
函(2021)3745 号)。2021 年 11 月 22 日,募集资金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10520401040018310)。
舒茨股份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5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00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
2021 年 11 月 30 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
公 W[2021]B109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验证,确认截至 2021 年 11 月 22 日,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 15,000,000.00 元已
全部到账。
2021 年 12 月 13 日,舒茨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股票定
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0),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已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于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财务部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与相关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发行时主办券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账号为 10520401040018310。
2023 年 6 月 2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
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全国中小企
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且,公司、太平洋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股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模板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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