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从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需要出发,对202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会计审计和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拟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拟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我们认为:
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合法权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完善了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本次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事项,不
公告编号:2024-045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公司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