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追加借款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 2 万吨/年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项目》《关于拟设立榆林子公司的议案》的议案,公司在陕西省榆林市投资建设2万吨/年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一期(5000吨)项目投资13.2亿元(以下简称“榆林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榆林恒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02)、《对外投资的公告》(2022-003)、《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2-004)。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2 万吨/年
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追加投资的议案》,计划对榆林项目追加投资2.1亿元,榆林项目总投资由13.2亿元增加至15.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04)、《对外投资的公告》(2025-010)。
榆林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为推动榆林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由榆林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咸宁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咸宁路支行”)融资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具体内容
公告编号:2025-019
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4-030)、《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2024-037)。
现因榆林项目追加投资,榆林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咸宁路支行申请追加借款不超过2.5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年利率不超过2.8%,全部用于榆林项目建设(具体事项以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追加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2025年7月24日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榆林恒神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榆神管委会6楼601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06MA70FKGF06
成立日期:2022年09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四、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不超过融资借款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融资的具体事宜。
五、追加借款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追加借款资金全部用于榆林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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