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1 19:31:22 股吧网页版
恒神股份: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恒神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按
照 《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并负责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 考核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该等专门委员会议事规
则,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权限根据议事规则确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提案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
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六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意见。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独立董事提议时;

(四)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五)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第八条 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
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
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
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第八条所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
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
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
议。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三章 会议通知

第十一条 召开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