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1 19:32:40 股吧网页版
恒神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强化对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
—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指引》”)、《江苏恒神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
求,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 家境内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职务,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的要
求,参加其组织的培训,进行投资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学习。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
会计专业人士。

第八条 独立董事在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指引》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情形的,应当自出现该情形之日起一个月内辞去独立董事
职务;未按要求离职的,董事会应当在一个月期限到期后及时
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提请股东会撤换该名独立董事事项。如
因独立董事离职或被撤换,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独立董事指
引》或《公司章程》要求的,公司应当在二个月内完成独立董
事补选。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九条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